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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与国税局针对《大而美法案》 对 2025 纳税年度小费与加班信息申报提供罚款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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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2025-110,2025年11月5日 华盛顿 — 财政部与国税局(IRS)今天发布指导,针对 2025 纳税年度,依据《大而美法案》(OBBB)就现金小费和合格加班薪酬的新信息申报要求,为雇主及其他支付方提供罚款减免。
2025 纳税年度过渡期罚款减免 公告 2025-62(PDF)提供了对雇主及其他支付方在 2025 纳税年度未按《大而美法案》提交正确信息申报或未向员工及其他收款方提供正确报表的罚款减免。 具体而言: �对未单独列示被合理认定为现金小费的金额,或未单独报告接受小费人员的职业信息,雇主及支付方不予罚款。 �对未单独提供合格加班薪酬总额,也不予罚款。 此减免仅适用于 2025 纳税年度所提交的申报表和报表,并且仅在申报方或支付方仍提交完整、正确的申报表或报表时有效。 财政部与国税局意识到,雇主及支付方目前可能尚无《大而美法案》所要求的信息,或缺乏系统与流程来正确向 IRS(或 W-2 情况下的 SSA)申报额外信息,并提供给员工及其他收款方。此外,国税局已宣布,2025 纳税年度的 W-2 与 1099 表格不会更新以反映《大而美法案》相关变更。因此,2025 纳税年度将被视为现金小费与合格加班薪酬新信息申报的过渡期,用于 IRS 执法和行政管理。
鼓励措施 虽然公告 2025-62 并未要求以此获得罚款减免,但仍鼓励雇主及支付方: �向员工及收款方(尤其是小费职业者)提供职业代码及现金小费的单独核算,以便员工或收款方在 2025 纳税年度申报中申请合格小费扣除。 �向员工及收款方提供加班薪酬的单独核算,以便他们在 2025 纳税年度申报中申请合格加班扣除。 雇主及支付方可通过在线门户、额外书面报表、其他安全方式,或在 W-2 表格第 14 格中提供加班薪酬信息,以向员工及收款方提供所需信息。
《大而美法案》下的新信息申报要求 小费免税: �某些员工及自雇个人如获得合格小费,可从 W-2、1099 表格中申报的金额,或在个人 4137 表格中直接申报的金额中扣除合格小费。 �雇主及支付方必须向 IRS(或 W-2 情况下向 SSA)提交信息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报表,显示当年收到的部分现金小费及收款人职业。 加班薪酬免税: �某些个人如获得合格加班薪酬,可从 W-2 或 1099 表格申报的金额中扣除合格加班薪酬。 �雇主及支付方必须向 IRS(或 W-2 情况下向 SSA)提交信息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报表,显示当年支付的合格加班总额。 国税局将随后发布更多针对个人纳税人的指导,说明他们在申报 2025 纳税年度时,如何申请合格小费及合格加班薪酬的扣除。 更多信息请参阅 IRS.gov 上的《大而美法案》相关条款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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