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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您的权利-华盛顿州民事移民法
在華盛頓州各地,社區對不斷增多的移民執法活動深感憂慮。本指南概述了聯邦移民執法權限、州和地方機構參與移民執法權限,以及華盛頓州內個人和實體權利的相關資訊。本指南依據截至下述日期的現行法律編制而成,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建議。我們一如既往地鼓勵個人、機構及其他實體就所有法律問題向律師諮詢。

若移民執法官員前來盤查:

• 您有權保持沉默。您無需講話、回答任何問題、簽署任何文件或分享任何個人資訊。您可以告訴移民執法官員「我選擇保持沉默。」您可以在任何時候行使這一權利,即使您已經回答了一些問題。您的一言一行都可能成為您的呈堂證供:您不應說謊或出示虛假文件。
• 您可以詢問是否可以離開。 在尚未確認自己是否有權離開的情況下選擇逃跑或採取其他方式逃離,可能會讓移民官員獲得合理理由對您實施拘留,即便他們並未持有有效的司法令狀。
ο 若他們回答「是」,您可以立即離開。您無需表明身份或回答任何問題。
ο 若他們回答「否」,您可以表示希望諮詢律師,此外,您有權保持沉默。
• 您可以要求他們離開。 若移民官員進入私人空間且沒有法官簽署的法院命令或令狀,您可以要求他們退到外面,並告知您不同意搜查。除非有司法令狀或法院命令,否則:
ο 在工作場所,未經允許,他們不得進入員工專用區域。
ο 在學校,未經允許,他們不得進入不向公眾開放的區域,如教室、私人辦公室和宿舍。
ο 在私人交通工具內或限制客戶進入的企業內,未經同意或允許,移民執法官員不得進入。
• 您可以要求查看法官簽署的法院命令或令狀。移民官員必須獲得法官授權才能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進入私人空間。
若聯邦官員聲稱持有未經同意即可進入的法院命令、令狀、傳票或其他文件,您可以在允許其進入前要求查看該文件。
您可以要求他們將文件從門下塞進來或舉到窗前供您查閱。除非該文件符合以下條件,否則您無需開門/允許其進入私人空間:
1. 載有所追查人員的正確姓名和身份資訊(如適用),
2. 準確標明他們試圖進入的地點,
3. 在有效日期內,以及
4. 由法官簽署。僅聯邦法官有權批准與移民相關的搜查或扣押令。移民代理人員和移民法院法官是行政官員 - 他們並非擁有簽發具有約束力令狀的聯邦法官。造訪 www.nilc.org/resources/warrants-and-subpoenas-facts 詳細瞭解這些文件之間的差異以及查看文件時的注意事項。
注:移民或「行政」傳票或令狀與司法搜查令不同。若他們只有行政令狀,未經允許/同意,不能合法進入。
無論何時,若您決定與移民官員交談,無需開門或允許其進入,除非其具備無需您同意即可進入的司法授權。您可以透過門或窗與他們交談,或走到外面並關上門。
• 您可以索要他們的資訊。 寫下您能夠從移民官員那裡收集到的姓名、電話號碼、移民官員或徽章編號以及其他身份資訊。
• 您無需簽署任何文件。在與律師溝通之前,您沒有義務簽署任何文件。在簽署文件之前,確保您完全理解文件內容及其含義。若您看不懂文件語言,可以要求為您翻譯。
ο 若您簽署棄權聲明書、約定遞解令或自願離境協議等特定文件,您可能會失去諮詢律師或法官的權利,或同意離境。這可能意味著您將不得再次進入美國或獲得移民身份。在未閱讀、理解並知曉簽署後果之前,切勿簽署任何文件。
• 做好準備。 您可以提前做好安排,確保親人得到照料、事務有人處理。
ο 現在諮詢律師。
ο 將重要文件複印備份,並將原件存于安全之處。
ο 隨身攜帶合法入境或當前合法身份的證明(如有),包括未決的移民法院案件或上訴材料。
ο 制定家庭計劃,包括為孩子指定緊急看護人。
ο 在華盛頓州,青少年和兒童法律顧問組織提供多種資源與培訓,幫助父母在自身遭遇拘留或驅逐時,為孩子的看護做好規劃。
ο 記住至少一個緊急電話號碼。

若您被逮捕、拘留或收押:

• 您有權與律師溝通。您有權聘請律師,若您被拘留或收押,有權接聽律師的電話。即使您還沒有律師,也可以要求聯絡律師。移民執法部門不提供律師,但是您可以索要公益(免費)律師名單。在華盛頓州,您可以聯絡 Northwest Immigration Rights Project(NWIRP, 西北移民權利專案)諮詢代理事宜:郵箱 tacoma@nwirp.org 或致電 253-383-0519。
• 您有權聯絡貴國領事館。 貴國領事館或許能協助您尋找律師或其他支援服務。監獄或拘留中心應張貼貴國領事館的電話號碼。您也可以索要領事館提供的清單。
• 若您害怕被遣返回國,請大聲明確地表達。若您被移民拘留且害怕被遣返回國,您應儘量經常大聲地明確表達這種恐懼。
• 您可以要求致電家人或朋友。若您被逮捕且需要安排照顧孩子或聯絡工作單位,可以提出此要求。記住至少一個重要的電話號碼,以備不時之需。
• 報告任何健康狀況或用藥需求。 若您需要藥物、醫療護理或設備,或因過敏需要飲食調整,應儘量經常明確報告這些資訊。
• 申請召開保釋聽證會。您有權立即申請召開保釋聽證會;此舉可能避免被轉移至華盛頓州以外的拘留場所。
關於拘留期間權利的更多資訊,請造訪:www.nwirp.org/resources/nwdc。
https://www.atg.wa.gov/know-your-rights-civil-immigration-enforcement-washington

對地方和州政府參與權限的約束:

Keep Washington Working Act(KWW,保持華盛頓工作法案)禁止利用州政府機構資源 - 包括財產與人員- 開展以下活動:調查、執行、配合或協助調查及執行僅基於種族、宗教、移民身份、公民身份,或民族及族裔出身而針對華盛頓州居民的法律。在大多數情況下,KWW 限制州和地方執法部門參與執行聯邦移民法。
所有州和地方執法機構必須制定政策,確保其「在履行職責時,在切實可行的最大範圍內並符合聯邦及州法律的前提下,限制與聯邦移民當局就移民執法目的進行接觸或合作。」
同樣,所有公立學校、法院及公共醫療設施均須制定政策,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限制移民執法活動,以確保這些資源對所有華盛頓居民安全且可供所有人使用,無論其移民或公民身份如何。
Attorney General’s Office 為以下機構制定了 KWW 指南、示範政策、最佳實踐和培訓建議:
•州和地方執法機構
•公立學校
•州和地方法院
•庇護所
•公共衛生設施
所有州和地方執法機構、公立學校、法院和公共衛生設施必須制定與 AGO 示範政策一致的政策(可在 AGO 的出版物與報告網頁上保持華盛頓工作示範指南下查閱),除非這些機構已通知總檢察長其政策不一致並向 AGO 提供了政策副本。
KWW 鼓勵庇護所採用 AGO 的示範政策,但不強制要求。
所有提交給 AGO 的政策均發佈在其網站上: https://www.atg.wa.gov/keep-washington-working-policies
若您不確定社區內場所是否具有保護措施:
• 可以要求查看他們的政策。公眾、員工和使用這些場所的人(包括學生)有權要求查看其移民執法政策。
• 若沒有相關政策,提醒他們遵守 KWW 的要求。
• 確認員工受過培訓。

其他資源:

企業和公共機構(包括學校)也可以張貼「瞭解您的權利」資源,讓客戶瞭解自己的權利。移民宣導組織正在製作並提供大量此類資源。以下是一些資源:
• Northwest Immigrant Rights Project: www.nwirp.org/resources/kyr
• National Immigration Law Center: www.nilc.org/resources
•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www.aclu.org/know-your-rights/immigrants-rights
• Immigrant Legal Resource Center: www.ilrc.org/community-resources
• National Immigrant Justice Center: https://immigrantjustice.org/know-your-rights
• Center for Immigration Assistance: www.cfiaus.com/rights/know-your-rights-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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