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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人工智能+”行动,讨论教师法和价格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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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强10月16日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人工智能+”行动进展汇报,并讨论教师法修订草案、价格法修正草案。会议原则通过两项法律草案,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审议通过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草案。
人工智能方面,会议要求结合国内产业体系、应用场景和工程化能力,通过实际应用推动技术创新。部署包括加强技术和算法研发,推动算力与电力协同,扩大高质量数据供给;围绕实体经济需求衔接技术供给,支持联合研发、中试验证及应用场景建设。会议还要求按行业特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风险评估。
教师法修订草案涉及教师权益保障和队伍建设。会议提出,要保障教师待遇与合法权益,减少非教育教学任务,改善面向教师的社会公共服务。专业培养方面,会议要求完善教师教育体系,提升教学育人能力,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这些是会议提出的工作方向,相关草案仍需后续审议。
价格法修正草案涉及价格治理、政府定价程序,以及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认定和法律责任。会议要求依法治理低价无序竞争,完善行业成本调查、制止低价倾销等配套规则,加强价格执法监管;平台经济领域则需持续规范价格竞争行为,引导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价值。
行政法规清理方面,会议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等14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间海上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规定》等4部行政法规。修改部分条款与废止整部法规属于不同处理方式,此次调整不意味着所涉法规全部失效。
从背景看,“人工智能+”通常指将人工智能技术用于生产、服务和管理等具体环节。算法、算力和数据分别承担处理方法、计算资源和信息基础等作用;中试验证则是在研发与规模化应用之间,检验技术能否适应实际条件的环节。技术在实验环境中的表现与投入使用后的效果,需要分别评估。
国务院讨论并原则通过法律草案,与法律完成修订、生效属于不同阶段。此次提请审议,意味着教师法和价格法的修改仍须经过立法程序,不能视为已生效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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