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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青年求救:我是前线抗争者,请帮我逃离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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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当地时间星期二(10月27日)下午大约五点,四名香港年轻人结伴进入美国驻当地领事馆。其中,20岁的王同学生于美国长于香港,他作为美国公民寻求美国政府的帮助。另外三人则希望寻求美国政府的政治庇护。不过,他们四人无功而返,不久后走出了领馆。王同学在星期三接受了美国之音中文部电话专访。 记者:请您说说星期二的情况好吗? 王同学:我们原本共六个人打算在星期二早上八点左右到达美国领事馆寻求帮助,其中五人是寻求政治庇护。我作为美国公民进入领馆寻求协助。我们都在国安当局的监控下,也发表过反共声明,所以担心个人的人身安全。 不过,行动前,大概早上8:20的样子,有一人被国安逮捕;另外还有一人退出行动,不过,退出的人下午也被国安带走了。所以,我们是下午五点左右才到达美领馆。 进入领馆后,我在前台办理手续的等候区,等待官员下来问话;三名同伴则在楼梯旁边等待。后来,几名官员下来了。负责公民事务的官员跟我谈话了解情况。其实,他们知道我的状况,知道我是美国公民,也知道有香港警察和国安人员在找我。经过讨论之后,他们告诉我,在保护我的方面,他们做不了什么。 另外三人也被告知,得不到任何保护,只是留下了各自的电话,也说了保持联系。领馆下令让我们离开。总之,就是只能够保持联络,不能采取实质行动。 记者说:“美国不会在其外交办事处向人们提供庇护-寻求庇护者必须亲自出现在美国境内。但是,国务院网站显示,申请难民身份的程序比较复杂,其中香港领事馆是办事机构。”) 记者:你们现在在哪里?目前状况如何? 王同学:我们在安全屋里等待消息和联络其他人,这是帮助我们的人士提供的安全屋。 关于我自己,有一个很重要的情况。星期二,我本来要去上庭,因为有裁决。我没有去,因为代理我和我的一位同伴的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突然跳槽到了香港律政司,就是从辩方变为控方,出了一封通告就直接过去了。我们因此担心得不到公正的审判。
在香港抗争活动中,我是前线抗争者,即便因此受到起诉之后也一直在持续抗争。我在身体和心理方面都有一些后遗症,在香港无法寻找适当的治疗,觉得也不应该跟这里的医生讨论这些问题,担心资料被泄露,而且可能因此面临进一步起诉。 记者:王同学的名字上了亲共的“香港揭密”网的黑名单。该网站的“乱港档案”目前列出了2766人,资料包括他们的中英文名字、照片、出生年月日、“劣迹”以及他们父母的名字。王同学的分类是“港独暴徒”,“被控去年6月12日在夏慤道非法集结,6月21日在湾仔警察总部正门外墙处喷漆刑事毁坏,以及8月27日在黄大仙环凰街秀芳商场外管有危险药物”。) 记者:由于环境和个人的状况,您现在急于离开香港,但看似困难重重,对吗? 王同学:我在受到起诉以后处于保释状态,期间的条件是交出所有旅行证件,因此无法离开香港,只能寻求非正常渠道,已经试过很多途径,但是,水路和陆路都被封了。最有希望的是美国政府出面帮助美国公民回到美国。美国领馆也知道这种情况。 我很担心自己的安全,所以觉得还是不要公开我的名字,就叫我王同学吧,照片也不要公开。我是美国加州圣荷西出生的,基本在香港长大。我的父母家人都在香港,是香港居民。如果在正常情况下,我现在应该是香港恒生大学三年级学生。香港是我的家乡,所以,在这次香港抗争中,我努力捍卫我的家乡。另外,我的家人也不大知道我现在的详细情况,不敢跟他们说太多,担心他们受到警方和中共特务的骚扰。 记者BBC等媒体广泛报道,星期二,香港新成立的国家安全部门在美国驻香港领事馆外逮捕了包括钟翰林在内的三名民主运动人士。19岁的钟翰林正在保释期间,曾经是一个已经解散的主张港独团体领导人。香港警方周二晚间证实了逮捕行动,称两名年龄在17至21岁之间的男子和一名女子因涉嫌发布煽动独立内容而被捕,这违反了国家安全法。) 钟翰林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分裂国家,保释申请遭拒 钟翰林(中)被捕前据称拟进入美国驻香港总领事馆寻求庇护。 前“港独”组织“学生动源”召集人钟翰林被起诉分裂国家等罪名,被香港法院裁定不准保释,收押候审。若被判有罪,他将面临最低三年至最高终身监禁。 警方引用《香港国安法》起诉19岁的钟翰林“分裂国家罪”,另起诉他两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俗称“洗钱罪”),和一项“串谋发布煽动性刊物罪”,星期四(10月29日)将其押往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出庭)。法院同意控方要求,押后案件至2021年1月7日再提讯,让控方进一步调查案件。 钟翰林是在两天前于美国驻香港总领事馆附近被警方拘捕。据称由居英港人组成的组织“香港之友”(Friends of Hong Kong)称,钟翰林当时正要向美国领事馆寻求庇护。 香港媒体报道称,钟翰林被捕后,有四人进入领事馆寻求庇护,但遭拒绝。美国驻香港总领事馆对BBC中文表示无可奉告,“学生动源美国分部”在社交媒体称,四人并非该组织成员。
2020年6月30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香港国安法》,交香港公布施行,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当天签署该法,即时生效。 《香港国安法》公布前数小时,包括“学生动源”在内的多个青年政治组织宣布解散。其中,“学生动源”宣布解散香港本部,但设立美国分部等多个境外分支。 钟翰林于15岁时成立“学生动源”组织。 钟翰林案件提讯由香港总裁判官苏惠德主持,他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根据《香港国安法》指定审理国家安全案件的裁判官之一。 控方引用该法第20条,指控钟翰林在今年7月1日至10月27日间,在香港与其他人积极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将特别行政区从中国分离出去,或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其余三项控罪则是引用《刑事罪行条例》起诉。其中一项“洗钱罪”指控钟翰林于2018年1月19日至2020年7月29日期间,在香港持有网络支付平台Paypal账户,并处理该户口总值133,417.69港元(1.72万美元;11.55万元人民币)存款,另一项指控他在2019年8月27日至2020年7月29日期间,在香港持有汇丰银行账户,并处理该户口总值564,318.19港元(7.28万美元;48.83万元人民币)存款。控方认为上述两笔款项为犯罪得益。 余下一项“串谋发布煽动性刊物”则是指控钟翰林在2018年11月30日至2020年6月9日期间,于香港与其他人串谋发布煽动性刊物,“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项”。 控方律师指出,案件还涉及其他嫌疑人,警方须作进一步调查,要求押后案件至明年1月7日再提讯,并指出警方将检验被告人的手机、电脑、搜查银行月结单等凭证,以及检验他在网上平台发布的信息。 香港警察国安处星期二(27日)深夜证实,于当天拘捕两男一女,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当中一人为钟翰林,另两人为17岁的何忻诺和21岁的陈渭贤,两人均为“学生动员”前成员。何忻诺与陈渭贤被捕后暂未被起诉,继续保释候查。 这是三人第二次因《香港国安法》被捕。今年7月29日,他们与另一名“学生动员”前成员成为香港警方根据该法主动调查后拘捕的首批政治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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