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劳工处公告,将从即日起接受市民登记参与香港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简称再就业计划),鼓励中高龄人士重新投入劳动市场。 劳工处星期一(7月15日)通过港府新闻公报发布上述消息。 根据公报,香港行政长官在去年《施政报告》宣布推行为期三年的再就业计划,旨在增加中高龄人士重投工作的诱因。任何可在香港合法受雇的40岁或以上香港居民,并已连续三个月或以上没有从事任何获酬工作,均可参加再就业计划。 若参加者连续完成六个月全职工作,可获发1万港元(下同)津贴,连续完成12个月全职工作则可再获发1万港元津贴。完成兼职工作的参加者可获发半额津贴。每名参加者在计划的推行期间最高可获2万港元再就业津贴。 聘请再就业计划参加者的雇主可同时参加中高龄就业计划,获发在职培训津贴。为鼓励雇主聘请计划参加者,劳工处将延长合资格雇主在中高龄就业计划下,可获在职培训津贴的期限至六到12个月。 劳工处发言人说,再就业计划鼓励中高龄人士重返职场,协助释放社会潜在劳动力,同时惠及雇主和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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